实在是不理解有些歌曲为什么要强行混用中文和外文。
昨天听了一首歌是春击浪乐队的《Jason》。标题和歌词是英文Jason,主唱唱的反而是中文“杰森”而非/ˈdʒeɪsən/。既然这样,那为啥一开始不把歌取名为“杰森”呢?
上面这个例子不是什么罪不容恕的事情,因为它不影响歌曲表达和韵律,作为小瑕疵尚能容忍。但是市面上也有一些中文改英文的画蛇添足行为,比如A公馆有首歌《放漾》,副歌的歌词是“我想和你去Mexico,我想把你写进诗歌”。这句词明明唱“墨西哥”押韵,改成英语/ˈmɛksəˌkoʊ/反而不押韵了。
现在好多歌曲给我的感觉就是在强行融合双语,以至于会出现上面这种挂羊头卖狗肉,或者是为了双语连最基本的歌词创作规则都不要了的行为。希望词作者写词时多斟酌斟酌,不要老是想着整些花里胡哨的把戏。
说句难听的,有很多词作者连单个语言都没整透,就这么急着混用双语真不怕闹笑话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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